致参加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欢迎您参加二00八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
为进一步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我们印发了省考办制定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希望您在领取座号通知单时能认真学习,了解处罚规定及《考生守则》,沉着冷静参加考试,遵守考试规定和纪律,树立遵守考试纪律为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意识。
为防范替考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舞弊,本次考试仍然统一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入场检查,并安装信号屏蔽系统,赴考前请妥善存放自己的通讯工具及有关物品,不要带入考场,监考教师没有保管的责任,若有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负,请您自觉配合。考试期间,省、市考办将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定点定场巡视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作弊考生及有关人员,将视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市考办将建立考生诚信档案,供社会查阅,确保自学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本次考试各考点将在每一场考试结束后公布本场考试违纪考生姓名及违纪情节,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考点查阅或本次考试结束登录平顶山市招生办网站(www.pdszsb.com.cn)查阅。
本次考试成绩于11月2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网站查询考试成绩,11月25日—27日到报名站领取《成绩合格证》。
按照省考办的统一安排,自学考试转、免考、合并考号手续每年办理两次,今年下半年为11月25日—29日,其它时间不予办理。另外,今年下半年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为12月10日—14日,望本次毕业考生及时到各县(市)招生办查询有关事宜,并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2009年上半年我市自学考试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办法。考生可于
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
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
